13岁女生遭派出所长“破处”

该女生被胁迫与3男子发生性关系;对涉案所长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

南国今报桂林讯(记者王小丁 王剑)全州县某乡镇初一女生13岁文美(化名),在放学回家途中,被人强行带至县城,并以“开水烫脸”、“沉入湘江”等手段要挟,威逼接客破处。据了解,该女孩先后遭3人性侵,为首者是该县一新上任的派出所长。颇受质疑的是,派出所长在被拘留约一个月后,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。

日前,家住全州县的蒋先生向本报投诉称,他女儿年仅13岁,还读初一,却遭他人威逼“破处”,涉案有5人,其中一人为东山乡派出所所长,并没有受到惩治,也还有涉案人员未归案。

3月13日,记者见到受害者文美及其父母,13岁的文美一直低着头,精神恍惚。据称,遭到性侵后,文美无心学习,心情沉重,生活在痛苦中不能自拔,甚至有轻生的念头。这起威逼强奸事件,给整个家庭蒙上了阴影。文美及父母讲述遭遇经过时,多次因痛哭而停止。

今年1月17日下午,受害者文美放学回家途中,突然被3名女孩子(其中一名女孩子是受害者校友,已辍学)及男青年蒋祥友截住,并被强行带上微型车,拉至全州县城的世昌宾馆。其中一女子问她卖不卖“黄花”(处女)。文美称,自己这么小,还在上学,也不缺钱花,坚决不卖。后来,3名女子威逼说,如果不从就开水烫、殴打,然后沉到湘江“洗冷水澡”。几经软硬威胁,文美最后屈服。

据受害者回忆,3名女子还有“上家”,最后确定客人。行事前,为首的女子要求文美谎报年龄16岁,不得反抗,还说第一个接待的人就是“公安”。当晚,文美被带至全州县城百乐门酒店708房,并与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发生性关系。

文美的噩梦并没有结束。第二天晚上,即1月18日晚,在他人要挟下,她又遭一男子强迫多次发生性关系;1月19日又被一男子强迫发生性关系。之后,文美才被送回学校。

1月20日,文美及其母亲报案,引起公安部门重视。据了解,涉案3名女子,及2名涉案男子蒋祥友、吕某均被刑事拘留。其中,吕某曾是全州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,刚升任东山乡派出所所长,赴任前涉案。

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全州县公安局。该局指挥中心主任廖巍峰称,受害人遭性侵报案,涉案多人,包括派出所所长吕某。1月24日,吕某被处以禁闭;1月29日,以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。2月8日该案移交雁山公安分局受理。3月8日,公安部门对吕某停职处理。廖表示,公安部门的态度很坚决,如调查属实,绝不姑息。

因该案的特殊性,桂林市公安局指定桂林市雁山区公安分局处理该案。昨日,记者就此事采访雁山区公安分局及雁山区检察院。据雁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黄波称,他们对吕某以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,并报请雁山区检察院批捕,3月1日,雁山区检察院以吕犯罪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捕,吕随后被解除羁押。而当记者询问吕某与受害者是否发生性关系时,对方表示难以回答。

对于记者的采访,雁山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聂小翔表示,他们要得到桂林市检察院指示才能接受采访。随后,聂来电称,采访需向市检察院提供书面公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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