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

 

1、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规定,对本专业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
2、认真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,按分部分项工程向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,并对安全操作规程、安全措施、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,随时纠正违章作业。

3、经常检查劳务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、设施的安全状况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。对重大危险源的场所与部位的施工,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,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,落实安全技术措施,并监督其执行,做到不违章指挥。

4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劳务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,开展安全教育活动,接受各级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,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。

5、发现伤亡及未遂事故要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,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。

6、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,违反本责任制的,有关部门将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
匿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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