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动凿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

风动凿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
1、风动凿岩使用条件:风压宜为0.5~0.6MPa,风压不得小于0.4MPa;水压应符合要求;压缩空气应干燥;水应用洁净的软水。
2、使用前,应检查风、水管,不得有漏水、漏气现象,并应采用压缩空气吹出风管内的水分和杂物。
3、使用前,应向自动注油器内注入润滑油,不得无油作业。
4、将钎尾插入凿岩机机头,用手顺时针应能够转动钎子,如有卡塞现象,应排除后开钻。
5、开钻前,应检查作业面,周围石质应无松动,场地应清理干净,不得遗留瞎炮。
6、在深坑、沟槽、井巷、隧道、洞室施工时,应根据地质和施工要求,设置边坡、顶撑或固壁支护等安全措施,并应随时检查及严防冒顶塌方。
7、严禁在废炮眼上钻孔和骑马式操作,钻孔时,钻杆与钻孔中心线应保持一致。
8、风、水管不得缠绕、打结,并不得受各种车辆辗压。不应用弯折风管的方法停止供气。
9、开钻时,应先开风、后开水;停钻后,应先关水、后关风;并应保持水压低于风压,不得让水倒流入凿岩机气缸内部。
10、开孔时,应慢速运转,不得用手、脚去挡钎头。应待孔深达10~15mm后再逐渐转入全速运转。退钎时,应慢速徐徐拔出,若岩粉较多,应强力吹孔。
11、运转中,当通卡钎或转速减慢时,应立即减少轴向推力;当钎杆仍不转时,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。
12、使用手持式凿岩机垂直向下作业时,体重不得全部压在凿岩机上,应防止钎杆断裂伤人,凿岩机向上方作业时,应保持作业方向并防止钎杆突然折断。并不得长时间全速空转。
13、当钻孔深度达2m以上时,应先采用短钎杆钻孔,待钻到1.0~1.3m深度后,再换用长钎杆钻孔。
14、在离地3m以上或边坡上作业时,必须系好安全带。不得在山坡上拖拉风管,当需要拖拉时,应先通知坡下的作业人员撤离。
15、在巷道或洞室等通风条件差的作业面,必须采用湿式作业。在缺乏水源或不适合湿式作业的地方地,应采取防尘措施。
16、在装完炸药的炮眼5m以内,严禁钻孔。
17、夜间或洞室内作业时,应有足够的照明。洞室施工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。
18、作业后,应关闭水管阀门,卸掉水管,进行空运转,吹净机内残存水滴,再关闭风管阀门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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