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凉山回应“爱心学校”被拆:支教须依法依规

中新网凉山8月30日电 30日,四川凉山州西昌市召开新闻发布会,回应西昌市索玛花爱心学校被拆事件,凉山州教育局称社会力量办学和支教必须依法依规,开学在即,凉山州要认真做好特殊困难儿童返校入学工作。

近日,有媒体报道西昌索玛花爱心学校被拆,西昌市回应称,相关部门近期查明四川省索玛慈善基金会在开办索玛花爱心小学(儿童村)过程中,涉嫌违法买卖、占用国有(飞播)林地,违法建设,非法办学,建设场地因施工造成地质灾害隐患。

据介绍,该爱心学校违法占用国有(飞播)林地。1999年,火普组村民贾巴尔坡将其非法开垦的国有林地卖给外县3户自主搬迁户建房及种植农作物。3户分别为布拖县阿米此碑、阿米此黑和喜德县吉克约呷,现均已落户四合乡永定村。2011年,黄红斌出资6000元从阿米此黑处非法购得国有林地约0.3亩,用于修建活动板房非法办学。2014年3月,经黄红斌作中间人,介绍北京房明杰、广州缪燕荣二人(现均为索玛慈善基金会理事)分别出资16万、15万从吉克约呷、阿米此碑处合计非法购得国有(飞播)林地22.84亩(其中,索玛花爱心小学(儿童村)违建占地面积4141㎡折合6.2亩)。二人购地后捐赠给凉山州索玛花支教助学联盟(未办理登记手续),使用期限20年。

2011年,黄红斌在非法购得的国有(飞播)林地上未经审批建成4间教室、2间教师宿舍和1间厨房共计约150㎡违法活动板房。2014年以来,黄红斌不顾四合乡政府、林业等部门多次制止,继续违法建设。2015年7月,索玛花爱心小学(儿童村)10间学生宿舍、1间教师值班室、1间教室住房及厕所、厨房、淋浴房、仓库等附属设施约300㎡的违法建筑已竣工投入使用。2015年8月,新扩建的6间教室、4间教师住宿、办公用房及厕所等共计约530㎡的框架结构已完成主体施工,一处占地约900㎡的操场已完成碳渣硬化铺装。经市住建局调查核实,所有建筑均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,涉嫌乱修滥建面积984.47㎡。该场地内建筑物设计文件未依法审查,施工过程中未做监督,项目完工后未依法验收,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。西昌市处于9度抗震设防区,一旦发生地震,将造成严重后果。

此外,该爱心机构负责人黄红斌还存在非法办学情况。自2011年以来,黄红斌在未申请办理任何办学手续、不具备国家规定办学条件的情况下,招募人员进行非法办学。西昌市教育部门于2013年8月15日、2014年3月13日、2015年2月9日三次下达责令停止非法办学通知。但黄红斌拒不执行,非法办学活动持续至今。2015年暑假期间,索玛花爱心小学(儿童村)有6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支教人员和55名外县低年级学生。其中,34人来自州内美姑县,17人来自州内喜德县,4人来自州内越西县。

针对此事,凉山州教育局回应称,该州欢迎、鼓励、支持社会力量,包括民间组织、社会团体、慈善机构和个人到凉山州边远农村或需要的地方办学、助学或支教。但前提是,必须依法依规办学、遵纪守法从教或支教。

据介绍,凉山州客观上还存在发展不足的问题,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,还需要社会各届关心、支持凉山教育。不过,社会力量办学和教师支教必须依法依规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教、依法治校。社会力量独立举办民办学校或者办学机构,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和《实施办法》,必须要有办学资格并取得办学许可证,并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。个人支教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者,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布的《教师资格条例》,即“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,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”。为搭建民间组织或个人到该州从事教育工作平台,畅通渠道,该州正在制定方案,合理、有序引导该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。

凉山州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,目前各级各类学校正在有序进行新生入学报名等工作,教育秩序稳定,开学工作正有序地进行,将重点抓好:特殊困难儿童返校、入学工作,确保每个孩子不因贫困失学;切实规范办学行为。(完)

(原标题:四川凉山回应“爱心学校”被拆 办学支教须依法依规)

本文来源:中国新闻网 作者:高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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