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岁少女会网友被强奸

据六安网报道,近日,金安区法院审理了一宗强奸案。年少无知的14岁少女祝某,瞒着家长与男网友周某见面,却被网友强奸,付出了惨重的代价。

2010年10月,正在六安某电脑学校读书的14岁女孩祝某,通过互联网QQ认识了36岁的已婚男网友周某,周某说要找女朋友,祝某便开玩笑说愿意做他女友。

10日晚8时许,周某电话约见祝某,因是第一次见面,见面后,祝某拒绝与周某一起外出,转身回家。周某不甘心,通过30多条短信引诱威胁,再次约见祝某,并强行驾车带祝某来到六安解放路一家宾馆,关了祝某手机并和她发生了性关系。

2012年3月,周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留存血样,该血样入库时被发现与祝某当年报案时提取的其内裤上周某的精斑DNA一致,致此案发。

金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周某采取引诱胁迫等手段,强行与涉世不深的祝某发生性关系,已构成强奸罪。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。(记者林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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